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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2023年3月公开招聘16名人员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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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在北京

2023/4/17 17:04:12


为进一步提升园区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,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16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——招聘岗位及人数——

1.综合执法辅助员15名;

2.综合执法辅助员(驾驶员)1名。

——报名条件——

【共性条件】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,未受过党纪、政纪、校纪处分,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。

2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、工作能力。

3.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。

4.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5.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(1)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(2)曾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(3)曾被辞退或开除的人员;(4)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;(5)个人征信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;(6)其他不适宜从事城管辅助工作情形的。

【个性条件】

岗位1:综合执法辅助员

1.男性,启东户籍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2.学历要求:大专及以上学历;

3.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,无残疾,无口吃,矫正视力不低于1.0,身高不低于170CM。

岗位2:综合执法辅助员(驾驶员)

1.男性,启东户籍,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3年1月1<span times="" new="" roman";="" mso-hansi-font-family:"times="" roman";mso-bidi-font-family:"times="" color:black"="" style="box-sizing: inherit; z-index: initial !important; font-family: 微软雅黑;">日以后出生);

2.学历要求:中专及以上;

3.热爱专业技术工作,具备较好的表达、沟通、协调能力及较强的处理问题的能力;

4.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;

5.复退军人、持有A照者、中共党员优先。

——报名时间及方式——

1.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:《启东经济开发区招录人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,报名人员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;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;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工作简历及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
2.报名地点: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08办公室(林洋路500号)

3.报名时间: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4日(工作日上午9:00-11:00,下午14:30-17:00)。

4.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本简章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认报名资格,确定参加考试人选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,取消报考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

——考试程序及办法——

(一)综合测试

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综合测试。

岗位1:

(1)体能测试。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参照《启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特勤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》执行。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2)笔试(40%)。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,不指定教材和大纲,闭卷形式,笔试总分100分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3)面试(60%)。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,按照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(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),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。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,重点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、礼仪形象、语言表达、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。面试总分为100分,低于60分不予录用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岗位2:

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,重点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、礼仪形象、语言表达、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。面试总分为100分,低于60分不予录用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二)确定拟聘用人选

1.体检。根据综合成绩,按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。

2.考察和资格联审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和资格联审,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,提出拟聘用意见。

3.确定人选。由开发区党工委根据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,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。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,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。

(三)公示与聘用

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。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,试用3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,办理正式聘用手续。试用期内缴纳相关保险,正式聘用后,在完成绩效考核的前提下,年收入一般不低于8万元,依法缴纳五险一金,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。

——纪律监督——

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。招聘工作以本《招聘简章》为依据,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《招聘简章》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,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513-83314909。

——其他事项——

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。咨询电话:83314206。

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
2023年2月21日

 
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
来源链接: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aoebX0n5Z5FJLU3R93ilc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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